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可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不一定必须要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性质和被害人的意愿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自愿的。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代理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在以下情况下,被害人可能不必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1. 被害人认为刑事赔偿已经足够,不需要再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2. 被害人不想再参加民事诉讼,因为民事诉讼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3.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无力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或者被告人已经被判处无罪;
4. 被害人已经与被告人达成了私下和解协议,双方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