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中,继往病史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了自己的病史,或者病史与心肌梗塞有关,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理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的病史与心肌梗塞无关,或者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告知了自己的病史,那么保险公司应该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提出保险请求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不能达成保险合同或者保险金给付数额减少的,不承担保险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诚信履行义务。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事故纪录和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总之,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保险公司有责任对被保险人的病史进行核实。如果被保险人的病史与心肌梗塞无关,或者病史已经告知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应该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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