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法律依据:《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具有其它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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