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医疗费用中的检查检验费用能否直接报销还是需要先垫付?

工伤医疗费用中的检查检验费用能否直接报销还是需要先垫付?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受伤职工有关的医疗、住院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待用人单位确认后再行垫付的,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优先偿还。因此,工伤医疗费用中的检查检验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不需要先由职工垫付。

法律依据: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受伤职工因工负伤接受医疗救治的必要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职工的工伤医疗及其他待遇费用,待用人单位确认后再行垫付的,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优先偿还。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