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名字,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付清房款属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加名字属行为人处分,但若赠与配偶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共同财产分类如下:
1、婚前购房且付清房款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前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加上配偶名字后,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若赠与配偶,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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