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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