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转让的权利有:
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
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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