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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资料被老板拿走了怎么办?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被公司取走了,可以直接跟公司交涉协商。工伤鉴定书一经社保部门出具并送达,就认定为有效,除公司要赔偿的四个部分外,其他的直接由工伤社保部门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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