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般有两种用处:一种是日常去药房买药,一种是住院时候用于报销。
医保卡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在医院使用:
1.参保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
2.参保人需将自己的医保证交给医院临时保管;
3.参保人治疗完成出院时,医院会归还医保证,并在医保证上登记参保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结算单则还需本人或家属签字;
4.起付线以下部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需要参保人自行承担(若医保卡个人账户有钱,可刷卡结算);超过起付线的医保内医疗费用,医院结算窗口会直接用医保卡统筹账户进行报销结算;
5.如果因故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结算,那么还需参保人保存好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前往当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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