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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企业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来源:年旅网

律师解答:

只要职工的做法符合这个程序,满足这个条件,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天后,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办理,用人单位不办理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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