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被告缺席审理会导致法院难以判决离婚,需要再次起诉。缺席判决只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和债务需另行解决。被告缺席不会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
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进行公告送达。
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尤其是第一次,通常法院因为没法查明客观事实,而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也不能直接让法院判决离婚,所以法院第一次都很难以判离婚,还要再次起诉。
缺席判决离婚的案子,法官只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因为共同财产无法查实,所以通常不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这部分需要另行解决。
而这一过程,被告都是有各种主客观理由的,不会因此被认定为妨碍诉讼程序,而遭到相关处罚。
拓展延伸
离婚起诉后果:权益保障与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起诉后果涉及到权益保障和财产分割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法院会进行公正的裁决。在权益保障方面,法院会尽力保护弱势方的利益,例如为子女确定抚养权、探视权等。而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双方的财产、债务、收入等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因此,离婚起诉后果涉及到权益保障与财产分割的处理,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结语
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缺席给诉讼程序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法院在处理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时,通常难以判决离婚,需要再次起诉。缺席判决离婚的案件,法院只能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和债务需另行解决。然而,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权益,进行公正的裁决。因此,离婚起诉后果涉及到权益保障与财产分割的处理,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