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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构成?

来源:年旅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构成?

法律分析: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依刑法之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定罪处罚;被引诱卖淫的人员中既有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又有其他人员的,分别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引诱卖淫罪定罪,实行并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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