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月
提取条件: 。1. 还 住房贷款: 正常职工在 开始还贷3 个月后,可 申请每月提 取公积金, 但提取金额 不超出每月 应还款的金 额。2. 超额房租: 大部分地区 每3个月可 提取一次, 成都可以每 月提取一次 。3. 领 取城镇最低 生活保障金 :可每月申 请提取公积 金以补贴家 用,维持正 常家庭生活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公积金是可以每月进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是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进行提取的。具体的条件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职工不得用同一份证明材料重复提取或弄虚作假套取住房公积金。凡发现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及时收回,并记录作为职工办理贷款时判断职工信用程度的依据。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十五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办理。配偶因购建住房、大修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除按以上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公积金是可以每月进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是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进行提取的。具体的条件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职工不得用同一份证明材料重复提取或弄虚作假套取住房公积金。凡发现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及时收回,并记录作为职工办理贷款时判断职工信用程度的依据。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十五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办理。配偶因购建住房、大修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除按以上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