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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的申请期限有何不同?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的赔偿方式,其申请期限也有所不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同时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申请期限应当与刑事案件的判决期限一致。而民事赔偿是指在民事案件中,要求被告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申请期限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合同纠纷:自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

2.侵权纠纷: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

3.保险合同纠纷: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

4.其他民事纠纷: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的,应当根据被告人犯罪所致的结果,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请求判处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刑事诉讼中进行,与刑事诉讼同时审理。

2.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六条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条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作出赔偿决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在保险人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二年内,请求人民确认保险关系或者请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5.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条 申请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民保护。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以较短期间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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