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儿媳妇一般不可以继承宅基地。有以下的3个原因:
1、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继承;
2、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例如:建房等;
3、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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