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 土方工程施工后,因他项工程未能完工,一时难已组织人力完成,经发包方同意,转包给乙方施工。为此,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特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在承揽该工程时已付给发包方, 元( )的工程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付的办法在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五日内由乙方汇给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现金兑现。
二、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保持保量地完成土方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土方工程施工后的工程款结算由甲方负责。甲方在乙方每阶段土方工程完工后及时将领取的工程款如数交付给乙方。乙方按照二个点给付甲方转让费。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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