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夫镇财政所支部委员会:
你支部《关于要求撤销五夫镇财政所党支部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撤销五夫镇财政所党支部,周汝兴、陈德元、王兴霞、彭锦霞、林鋆等5位同志的党员关系转入五夫镇机关二支部。
特此批复
中共五夫镇委员会
20xx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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