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办公室:
我司20xx年1月6日《总公司办公室关于会议经费的请示》收悉,经总公司会议研究,先批复如下:
同意拨款80000元作为我司召开年度表彰大会的经费,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批复。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