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手续为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如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并开具证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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