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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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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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