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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