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费为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本。房地产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非住宅按成交价的0.5%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1.5万元。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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