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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否仅赔付对方车辆损失

来源:年旅网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只能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在责任限额内。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分析

交强险是只能赔偿对方车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拓展延伸

交强险的责任范围是否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赔偿?

交强险的责任范围通常包括对第三方人员伤亡赔偿的保障。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车辆保险,旨在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通常会对第三方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提供赔偿。这意味着,如果您的车辆在事故中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亡,交强险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购买交强险时,建议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保险公司以了解详细的保障范围和条件。

结语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车辆保险,其责任范围通常包括对第三方人员伤亡赔偿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会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赔偿。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因保险公司和情况而异。购买交强险时,请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保险公司以了解详细的保障范围和条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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