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需满足以下四个资质条件:1. 取得发包人同意;2. 只能是一次分包,不能再次分包;3. 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 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具体资质条件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和抹灰作业分包企业的资质标准,其中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砌筑作业和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
法律分析
一、关于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资质要求
在我国,劳务分包业务早已实行,伴随国家经济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对此进行了规定。根据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的。
二、劳务分包资质条件包括什么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三、劳务分包单位的具体资质条件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中级工等级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砌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抹灰工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抹灰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拓展延伸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交由具有特定资质条件的分包商承担,以达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目标。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包商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才能承担工程任务。
具体来说,分包商需要具备与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工程难度等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包括:
1. 取得与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工程难度等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证书;
2. 具有与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工程难度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具有与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工程难度等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4. 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分包商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则其分包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分包商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如果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因此,分包商在承担工程任务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否则其分包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结语
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包括已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承包人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具体来说,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一级资质标准和二级资质标准,分别需要企业注册资本金、技术负责人、木工人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等条件;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一级资质标准和二级资质标准,分别需要企业注册资本金、技术负责人、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人数和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等条件;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不分等级,需要企业注册资本金、技术负责人、抹灰工人数和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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