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冒领社保资金如何追缴

冒领社保资金如何追缴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

领取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死亡,家属应当在死亡当月及时分别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导致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