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万山区人民医院附属工程由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 增加工程:凡招投标清单文件以外的工程均为增加工程,增加工程量以三方现场收方签证为准,作为计量依据。
2、 新增工程计价均按2004贵州省建设工程五部计价定额的市政工程定额及最新调整文件进行调整计算增加工程量价款。
3、 凡招投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执行原清单价目进行竣工结算。
4、 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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