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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行政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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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行政工作管理规定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行政工作管理规定为使学校后勤产业处办公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办公仪表要求:衣着整洁,仪容端庄;禁止着拖鞋上班。

第二条 办公室内要求:

(一) 办公桌:桌面除学校购置案头用品及电脑外无其他物品。

(二) 辅桌:桌面置文件盒、笔筒、书籍外,不准放其他物品。

(三) 垃圾篓:置写字台下右前角。

(四) 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五) 报刊:必须上报架或阅完后放入办公桌内。

(六) 外衣手袋:请置挂于衣帽间或柜子内,严禁随意放置。

第三条 语言要求:

(一) 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等。

(二) 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三) 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

第四条 行为规范:

(一) 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二) 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 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四) 使用接待室和会议室,要事先到办公室登记。

(五) 未经部门主管授权,不要索取、打印、复印部门资料。

(六)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七)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八) 病、事假均要写假条。

(九) 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主管。

(十) 不得将学校的一切公物擅自带走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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