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公共区域保洁工作检查规定为了加强对HO广场区域的保洁管理,自12月1日起要求全体商管员根据《HO广场保洁合同》的标准和保洁计划的要求,检查保洁公司的现场作业情况,特规定如下内容:
一、保洁公司的管理实施外聘保洁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扣罚制度,由各区域商管员在发现问题后通知保洁主管林海到场处理。保洁主管在调查清楚后,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 多次要求整改但没有改进的;
2、 无理由不配合工作的;
3、 没有按公司要求完成工作的。
二、 商管员应检查的内容商管员应根据《HO广场保洁合同》中约定的保洁项目和标准以及保洁计划进行检查。
三、 对现场保洁工作的考核
1、 检查时间及各区域负责人商管部每月分两次对各区域检查,检查时间如下:区域负责主管检查时间保洁公司1F LL 每月第
一、三周星期二 ZZ2F Q 每月第
二、 四周星期三CC3F Z 每月第
一、三周星期四GG4F H 每月第
二、 四周星期五GG外围 LH 每月第
一、三周星期四 JJ办公楼 LH 每月第
二、 四周星期三保洁员主力店现场办公室 LH 每月第
一、三周星期二__ 保洁装修组
2、 考核内容检查时出现两次以上的同样问题视为问题点。发现5个问题点以上(含5个)--扣2分;发现10个问题点以上(含10个)--扣4分;少于5个问题点--加2分;检查无问题点--加4分;如出现的问题点在下一次的复查时未整改,1个问题点扣1分,超过2个取消商管员当月评选资格,扣罚20-50元;主管罚款50-100元。注:主管、商管员相同加、扣分处理,主管的考核分数同季度等级员工的评选挂钩;商管员的考核同服务明星的评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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