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为: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在上述情形下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即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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