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MM_FS_CNG_0568 食品添加剂乙酸苄酯

MM_FS_CNG_0568 食品添加剂乙酸苄酯

来源:年旅网

MM_FS_CNG_0568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MM_FS_CNG_0568

食品添加剂乙酸苄酯

 

1.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乙酸苄酯的某些特征,以便对其质量进行评价。

乙酸苄酯是由苯甲醇和乙酸以硫酸为催化剂经酯化反应合成制得。乙酸苄酯主要用于调配食用香精和牙膏香精。

2.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乙酸苄酯

分子式:C9H10O2

结构式:

 

 

分子量:150.18(按1983国际原子量)

3.技术要求

3.1.色状:无色透明液体,色泽不超过标准比色液3号色标。

3.2.香气:果香,具茉莉花香气。

3.3.相对密度(25/25℃):1.052~1.054。

3.4.折光指数(20℃):1.5010~1.5030。

3.5.溶解度(25℃):全溶于6倍容量的60%乙醇中。

3.6.酸值(以mgKOH/g计):≤1。

3.7.含酯量:≥98.0%。

3.8.含氯试验:负反应。

3.9.含砷量(As):≤3ppm(0.0003%)。

3.10.重金属(以Pb计):≤10ppm(0.001%)。

4.试验方法

4.1.色状

4.1.1.仪器

容量瓶:500ml;

比色管:25或50ml。

4.1.2.试剂

重铬酸钾:优级纯;

硫酸:2%溶液;

标准比色液3号色标:精确称取重铬酸钾0.0025g于烧杯中,加少量2%硫酸溶液,溶解后倒入500ml容量瓶中,用2%硫酸溶液准确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

4.1.3.比色方法

将样品与标准比色液分别置于比色管同刻度处,在白色背景下,沿轴线方向用目测法评比色泽。

4.2.香气的检定

见QB 795—81《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香气检定法》。

4.3.相对密度(25/25℃)的测定

见QB 796—84《精油——相对密度的测定》。

校正系数(f):每差1℃时为0.00092。

4.4.折光指数(20℃)的测定

见QB 798—84《精油——折光指数的测定》。

校正系数(f):每差1℃时为0.00045。

4.5.溶解度(25℃)的测定

4.5.1.仪器

量筒:20ml,具磨砂玻璃塞0.1ml分刻度;

容量瓶:1000ml。

4.5.2.试剂和溶液

乙醇(60%,VV):以95%(VV)乙醇632ml加蒸馏水稀释至容量为1000ml,并测定比重校正之(60%,VV,比重为0.9105~0.9109)。

4.5.3.操作程序

用移液管吸取2ml试样于量筒中,加入60%(VV)乙醇12ml摇振,在25℃时,应全部溶解澄清。

4.6.酸值的测定

见QB 806—84《精油——酸值的测定》。

4.6.1.试剂配制和标定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0.1M);

精制乙醇(95%);

中性精制乙醇(95%);

酚酞指示液(1%)。

4.6.2.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2。

4.7.含酯量的测定

见QB 807—84《精油——酯值的测定》。

试样用量:1g。

含酯量以乙酸苄酯计,乙酸苄酯的毫克当量为0.1502。

4.7.1.试剂的配制和标定

盐酸标准溶液(0.5M);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0.1M);

氢氧化钾乙醇溶液(0.5M);

精制乙醇(95%);

中性精制乙醇(95%);

酚酞指示液(1%)。

4.7.2.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5%。

4.8.含氯试验

见QB 813—81《香料统一检验方法——微量氯测定法》。

4.9.含砷量(As)的测定

4.9.1.仪器装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砷盐检查法”仪器装置图。

4.9.2.试剂

盐酸:1∶1溶液;

氧化镁;

硝酸镁:10%溶液;

碘化钾:15%溶液;

氯化亚锡:40%溶液,按标准配制;

无砷金属锌;

乙酸铅棉花;

溴化汞试纸;

砷标准溶液(1ml含0.001mg砷):按标准配制后稀释100倍。

4.9.3.操作程序

称取1g试样(准确至0.1g),置于50ml瓷蒸发皿中,加入1g氧化镁及5ml硝酸镁溶液(同时取同量的氧化镁及硝酸镁溶液作空白)。在水浴上蒸干后,用小火加热炭化,再于500~600℃灼烧至灰化完全。冷却,加少量水,再加盐酸溶液中和并溶解残渣,加水至总体积为23ml,移入锥形瓶中,加5ml盐酸、5ml碘化钾溶液及5滴氯化亚锡溶液,摇匀后在室温下静置10min后加2g无砷金属锌,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玻璃管装上,于25~30℃暗处放置1h。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3ml砷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4.10.重金属含量(以Pb计)的测定

4.10.1.试剂

冰乙酸:1M溶液。

饱和硫化氢水:现用现配。

铅标准溶液(1ml含0.01mg铅):配制后稀释10倍。

4.10.2.操作程序

取样品1g(准确至0.1g),加1ml硫酸使之湿润,缓缓烧灼至硫酸蒸气除尽,在500~550℃灼烧至完全灰化,放冷。加2ml盐酸和5ml水,在水浴上蒸干。加15ml水和2ml乙酸溶液,微热溶解后移入50ml纳氏比色管中,加水至25ml,加10ml饱和硫化氢水溶液,摇匀,放置10min,产生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1ml标准铅溶液,与样品同样进行操作。

5.检验规则

5.1.乙酸苄酯应由生产厂技术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

5.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批验收。

5.3.每批的包装单位100桶(瓶)以下抽取两桶(瓶),100桶(瓶)以上抽取三桶(瓶)。开启包装取样时,外观检查应无水分和杂质,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管吸取样品50~100ml,注入混样器混合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5.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如其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5.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乙酸苄酯装于镀锡铁听或镀锌铁桶内,包装外注明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生产厂名、批号、净重、毛重、生产日期,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6.2.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防止杂气污染,远离火源。运输时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6.3.本产品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和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为一年。

7.来源:

GB 6775—86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