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MM_FS_CNG_0472 食品添加剂单硬脂酸甘油酯(40)

MM_FS_CNG_0472 食品添加剂单硬脂酸甘油酯(40)

来源:年旅网

MM_FS_CNG_0472食品添加剂 单硬脂酸甘油酯(40%)

 

MM_FS_CNG_0472

食品添加剂单硬脂酸甘油酯(40%)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硬脂酸与甘油分子中的羟基酯化而成的产品,可添加于食品中作乳化剂用。

2.技术要求

2.1.外观:微黄色蜡状固体。

2.2.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碘值

3.0

凝固点,℃

53.0

游离酸(以硬脂酸计),%

2.5

砷(As),%

0.0001

重金属(以Pb计),%

0.0005

铁(Fe),%

0.002

3.试验方法

3.1.外观检查:目测。

3.2.理化指标检验

3.2.1.碘值

3.2.1.1.试剂

盐酸:化学纯,密度1.1g;

高锰酸钾:化学纯;

碘:化学纯;

冰乙酸:化学纯;

三氯甲烷:化学纯;

碘化钾:化学纯,15%溶液;

0.5%淀粉指示液:按GB 603方法配制;

0.05mol/L(0.1N)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按GB 601方法配制和标定;

氯气:用盐酸滴加于高锰酸钾中,使产生的氯气先通入盛有密度1.84硫酸洗气瓶干燥后,再通入碘溶液中;

韦氏液:先溶13g碘于1000mL冰乙酸中,溶解时可略加热,溶液盛于1 000mL棕色瓶里,冷却后作为碘溶液。从中倒出100~200mL于另一棕色瓶中,置阴暗处供调整韦氏溶液之用。再通氯气于所剩碘溶液内,待其色由深色渐渐变淡直至桔红色透明为止。氯气通入量应使滴定所耗用硫代硫酸钠溶液量接近未通氯气前耗用硫代硫酸钠溶液量的一倍。通氯气也可适当过量,然后用预先留存之碘液加以调整。其校正方法为:各取25mL碘液及新配制的韦氏溶液,各加入15%碘化钾溶液20mL,再各加100mL蒸馏水,用0.05mol/L(0.1N)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淡黄色时,加1~2mL淀粉指示液,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为止。新配制的韦氏溶液所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溶液量应将近一倍于碘溶液。

3.2.1.2.操作步骤

称取样品2g(准确至0.0002g)于碘量瓶中,加入20mL三氯甲烷,待样品溶解后由滴定管加入10mL韦氏溶液,摇匀,以少量15%碘化钾溶液湿润瓶塞,在15~20℃放置暗处30min后取出,再加入15%碘化钾溶液20mL及100mL蒸馏水,用0.05mol/L(0.1N)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淡黄色时,加入1~2mL淀粉指示液,再继续滴定至溶液蓝色消失为止。同时在相同条件下作空白试验。

3.2.1.3.计算

X

V0V1)×n×0.2538

×100

……………………………(1)

m

式中:X —— 碘值;

V0 —— 空白试验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mL;

V1 —— 试样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mL;

n ——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摩尔浓度,mol/L;

n —— 样品质量,g;

0.2538 —— 碘的毫摩尔质量,g/mol。

3.2.1.4.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允许差为0.20%。

3.2.2.凝固点的测定

3.2.2.1.仪器

一般试验室仪器;

结晶管:外径约25mm,长约150mm;

套管:内径约28mm,壁厚2mm;

冷却浴:容积约500mL的烧杯,盛有合适的冷却液(水、冰水或冰盐水),并带普通温度计;

温度计:分度值为0.1℃;

搅拌器:用玻璃或不锈钢绕成直径约20mm的环;

热浴:容积合适的烧杯,放在电炉上,用调压控温,并带普通温度计。

测定装置如图所示

3.2.2.2.操作步骤

加样品于干燥的结晶管中,使样品在管中的高度约为60mm(固体样品应适当大于60mm),样品若为固体,应在温度超过其熔点的热浴内将其熔化,并加热至高于结晶点约为10℃。插入搅拌器装好温度计,使水银球至管底的距离约为15mm,勿使温度计接触管壁。装好套管,并将结晶管连同管一起置于低于样品结晶点5-7℃的冷却浴中,当样品冷却至低于结晶点3-5℃时开始搅拌并观察温度。出现结晶时,停止搅拌,这时温度突然上升,读取最高温度,准确至0.1℃,并进行温度计刻度误差校正,所的温度极为样品的结晶点。

如果某些样品在一般冷却条件下不易结晶,可另取少量样品,在较低温度下使之结晶,取少许作为晶种加入样品中,即可测出其结晶点。

3.2.3.游离酸的测定

3.2.3.1.试剂

95%乙醇:分析纯;

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1%酚酞指示液。

3.2.3.2.操作步骤

称取样品4g(准确至0.001g),置于锥形瓶中,加80~90mL中性乙醇,加热使其溶解后滴入5~6滴酚酞指示液,立即以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呈微红色,并维持30s不褪色为终点。

3.2.3.3.计算

X1

n×V×0.2713

×100

………………………………(2)

m

式中:X1 —— 游离酸百分含量,%;

n ——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摩尔浓度,mol/L;

V —— 滴定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体积,mL;

0.2713 —— 硬脂酸平均毫摩尔质量,g/mol;

m —— 样品质量,g。

3.2.3.4.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允许差为0.02%。

3.2.4.砷的测定

3.2.4.1.原理概要

在碘化钾和氯化亚锡存在下,将样品液中的高价砷还原为三价砷,三价砷与锌粒和酸产生的新生态氢生成砷化氢气体,通过乙酸铅棉花除去硫化氢干扰,再与溴化汞试纸生成黄色至橙色的色斑,与标准砷斑比较作限量试验。

3.2.4.2.主要试剂与仪器

3.2.4.2.1.主要试剂

同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比色法

溴化汞试纸:将剪成直径2cm的圆形滤纸片,在5%溴化汞乙醇溶液中浸渍1h以上,保存于冰箱中,临用前取出置暗处阴干备用。

3.2.4.2.2.仪器

测砷装置:见图2;

100ml锥形瓶;

橡皮塞:中间有一孔;

玻璃测砷管:全长18cm,上粗下细,自管口向下至14cm一段的内径约为6.5mm,自此以下逐渐狭细,末端内径约为(1~3)mm,近末端1cm处有一孔,直径2mm,狭细部分紧密插入橡皮塞中,使下部伸出至小孔恰在橡皮塞下面。上部较粗部分装入乙酸铅棉花,长(5~6)cm,上端至管口处至少3cm,测砷管顶端为圆形扁平的管口,上面磨平,下面两侧各有一钩,为固定玻璃帽用。

 

 

 

 

 

 

 

 

 

 

 

 

 

 

 

图 2

1—锥形瓶;2—橡皮塞;3—测砷管;

4—管口;5—玻璃帽

玻璃帽:下面磨平,上面有弯月形凹槽,有圆孔,直径6.5mm。使用时将玻璃帽盖在测砷管的管口,使圆孔互相吻合,中间夹一溴化汞试纸,用橡皮圈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将玻璃帽与测砷管固定。

3.2.4.3.过程简述

3.2.4.3.1.样品处理

干灰化法:本法用于不适合于湿法消解的样品。

称取样品1g(称准至0.1g)于瓷坩埚中,加10mL 15%镁溶液,再于上面覆盖1g氧化镁粉末,混匀,浸泡4h,于低温或置水浴上蒸干,用小火加热至炭化完全,将坩埚移至高温炉中,在550℃以下灼烧至灰化完全,冷却后取出,加适量水湿润灰分,再缓缓加入盐酸(1+1)溶液至酚酞红色褪去,然后将溶液移入50mL容量瓶中(必要时过滤),用少量水洗涤坩埚3次,洗液并入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匀。每10mL样品液相当于1.0g样品。

取相同量的氧化镁,镁,按上述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3.2.4.3.2.测定

吸取一定量的样品液和砷的限量标准液(含砷1.0或2.0μg),分别置于锥形瓶中,加5mL盐酸(样品液中如含硫酸或盐酸,则要减去样品液中所含酸的毫升数),加水至30mL,再加5mL 15%碘化钾溶液,5滴40%氯化亚锡溶液,混匀,室温放置10min。

向上述锥形瓶中,各加入3g无砷金属锌,并立即塞上预先装有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测砷管,于25℃放置1h,取出砷斑进行比较,样品的砷斑不得深于砷的限量标准的砷斑。

若样品经处理,则砷的限量标准也须同法处理。

3.2.5.重金属的测定

3.2.5.1.原理概要

在弱酸性(pH3~4)条件下,试样中的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作用,生成棕黑色,与同法处理的铅标准溶液比较,做限量试验。

3.2.5.2.主要试剂和仪器

3.2.5.2.1主要试剂

、硫酸、盐酸氨水;

6mol/L盐酸:量取50mL盐酸,用水稀释至100mL;

1mol/L盐酸:量取8.3mL盐酸,用水稀释至100mL;

6mol/L氨水:量取40mL氨水,用水稀释至100mL;

1mol/L氨水:量取6.7mL氨水,用水稀释至100mL;

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称取25.0g乙酸铵溶于25mL水中,加45mL 6mol/L盐酸,用稀盐酸或稀氨水调节pH值至3.5,用水稀释至100mL;

酚酞指示液:1%乙醇溶液;

饱和硫化氢水:将硫化氢气体通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至饱和为止(此溶液临用前制备);

铅标准溶液:称取0.1598g高纯铅,溶于10mL 1%中,定量移入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1mL相当于1.0mg铅。临用前用水稀释100倍,使成1.0mL相当于10μg铅;

1%:取1mL加水稀释至100mL。

3.2.5.2.2.仪器

50mL纳氏比色管;

所用玻璃仪器需用(10~20)%浸泡24h以上,用自来水反复冲洗,最后用水冲洗干净。

3.2.5.3.过程简述

3.2.5.3.1.样品处理

一般样品可直接按“测定”进行测定,如A管的色度深于C管的色度,应先经样品处理。

3.2.5.3.1.1.干法消解:本法适用于不适合用湿法消解的样品。

称取样品2g(称准至0.1g),置于坩埚中,加入适量硫酸浸润样品,小火炭化后,加2mL和5滴硫酸,小心加热,直到白色烟雾挥尽,移入高温炉中,于550℃灰化完全,冷却后取出,加2mL 6mol/L盐酸湿润残渣,于水浴上慢慢蒸发至干。用1滴浓盐酸湿润残渣,并加10mL水,于水浴上再次加热2min,将溶液移入50mL容量瓶中,如有必要须过滤,用少量水洗涤坩埚和滤器,洗滤液一并移入容量瓶中,混匀,每10mL该溶液相当于1.0g样品。

在样品灰化同时,另取一坩埚,按上述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3.2.5.3.2测定

A管:吸取含铅量相当于指定的重金属限量的铅标准溶液(不低于10μg铅)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如样品经处理,须同时吸取与样品液等量的试剂空白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6mol/L或1mol/L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混匀,备用。

B管:取一支与A管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10~20)mL(或适量)样品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6mol/L或1mol/L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混匀,备用。

c管:取一支与A、B管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与B管等量的相同的样品液,再加入与A管等量的铅标准溶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6mol/L或1mol/L)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混匀,备用。

向各管中加入10mL新鲜制备的硫化氢饱和液,并加水至50mL刻度,混匀,于暗处放置5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B管的色度不得深于A管的色度,C管的色度应与A管的色度相当或深于A管的色度。

3.2.6.铁的测定

3.2.6.1.试剂

硫酸:分析纯,20%溶液;

:分析纯;

硫氰酸铵:分析纯,10%溶液;

异戊醇:分析纯;

铁标准溶液:按标准方法配制后稀释10倍,1mL含0.01mg铁。

3.2.6.2.操作步骤

称取样品10g,先用小火炭化,再于550℃灰化,灰分加12~15mL,煮沸15min,加50mL蒸馏水,过滤,滤液及洗液于2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吸取上述溶液10mL于100mL比色管中,加入10%硫氰酸铵溶液10mL、0.5mL、20%硫酸0.5mL,用蒸馏水稀释到刻度后,再加入10mL异戊醇摇匀。

取0.8mL铁标准溶液于100mL比色管中,加10mL蒸馏水、10%硫氰酸铵溶液10mL、0.5mL、20%硫酸0.5mL,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后,再加入10mL异戊醇摇匀。

3.2.6.3.结果处理

试样管颜色不得深于标准管颜色。

4.检验规则

4.1.本产品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质量证明书。

4.2.取样时应从每批箱数的10%中选取试样,小批时不得少于3箱。从选出的试样中均匀取样,取样质量不少于100g。将选取的试样混匀,分装两个清洁干燥样瓶中,一瓶作分析用,另一瓶作留样,并在样瓶上标明生产日期、产品名称及批号。

4.3.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选取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不合格者,则整批产品作不合格处理。

4.4.如果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仲裁单位进行仲裁。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包装上应涂有牢固的标志,标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生产厂名称、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

5.2.本产品包装内衬为食品用聚乙烯袋或洁净牛皮纸,装入木箱或纸箱中,再用塑料带加固,每箱净重25kg。

5.3.本产品在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避免破损污染。

5.4.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库房中,室温不得超过40℃,应垫离地面10cm以上,防止受潮。本产品从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为一年。

5.5.本产品在贮运中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装、混运、一起堆放。

6.来源:

GB 1986—

附 录 A

单硬脂酸甘油酯名称说明及化学式

(参考件)

A1.名称说明

本标准中单硬脂酸甘油酯为单、双硬脂酸和棕榈酸混合酸甘油酯。其中单硬脂酸甘油酯含量约为40%。

A2.化学式

A2.1.结构式

CH2OOC(CH2nCH3

|

CHOH

|

CH2OH

n=14.16

A2.2.实验式

CnH42O4

n=19.21

A3.分子量

按1983年国际原子量计:358.57。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