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抓后,毒品犯罪嫌疑人仍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首先,其有权知道自己所涉及的罪名和指控,也有权保持沉默以防止自证其罪。其次,被抓后,必须尊重其人权和基本自由,禁止进行酷刑、残忍、不人道的对待,同时有权申请见律师,并在审讯过程中有合法代理人的陪同。最后,如果被定罪,毒品犯罪嫌疑人也有权上诉或者申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有权知道控告自己的事实和证据,以及自己在法庭上陈述和辩论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并不得视为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有权申请辩护人,也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都应受到尊重,不得进行酷刑、残忍、不人道的对待和打击报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告有权要求律师提供辩护意见,也有权要求律师到庭出庭辩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公民因违法被捕、监禁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人身自由时,均有权利申请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