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经营方式有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经营方式有

来源:年旅网

法律主观: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
3.按规定监督实施注册管理制度,严格注册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