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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

来源:年旅网

法律主观: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的职权:
1.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
2.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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