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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数和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年旅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由在职职工和单位各缴存一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是它的五个方面的涵义。具体的缴纳比例和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都有一定的上限。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哪些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的缴纳比例与缴纳基数如下:

1、缴纳比例。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上不封顶。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缴纳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里只是原则上不能超过,说明还是可以超过的。对于超过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目前,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的确定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根据国家规定来确定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

2. 当地实际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以根据其规定来确定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应当合理、公正、透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遵守国家规定,并在当地的监督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总之,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了解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的确定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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