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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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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还能力法院的处理:

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因此,无偿还能力不会被拘留。

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如果债务人本身是有还债能力的,但是却拒不偿还欠债,这种情况下存在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强制偿还债权人欠债。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综上所述: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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