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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来源:年旅网

购房合同需明确房屋信息、过户方式、房款支付、交付方式、佣金约定等。通过中介房产交易需谨慎选择机构,防范交易资金安全。纠纷可向工商局、房管部门投诉,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满可提起诉讼。中介人应如实报告合同事项,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购房合同找中介怎么写

找中介买的购房合同的内容应当有:

1.明确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的基本概况;

2.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

3.明确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

4.明确房屋的交付方式;

5.明确佣金的约定;

6.明确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等。

二、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需要注意些什么

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二手房交易服务。

2.谨慎防范交易资金、财物安全,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也不要把房屋权属证书原件等重要证件交由其代管,确需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应通过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的房屋交易结算专用账户进行。

三、和房产中介发生纠纷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房屋中介纠纷的处理可以到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以及房管部门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房屋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购房合同需要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产权过户方式、房款支付方式、交付方式、佣金约定等内容。在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时,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注意保护交易资金和财物安全。若与房产中介发生纠纷,可向中介所在地的工商局、房管部门投诉处理,或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合同的事项,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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