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轻微、消除违法后果并获得被侵害人谅解、受到他人胁迫或诱骗、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法律分析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拓展延伸
不予治安处罚的典型情形及相关规定
不予治安处罚的典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形,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二是行为虽然构成违法行为,但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危害较小,不需要进行处罚;三是行为主体具备自首、悔过等积极态度,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四是行为主体已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需要再进行治安处罚。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形和规定可根据具体案件进行适用和解释。总之,不予治安处罚的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决定。
结语
违反治安管理有特定情形时,可减轻或免罚。如情节轻微、积极消除违法后果并获得谅解、被胁迫或诱骗、主动投案如实陈述、有立功表现等。典型情形包括正当防卫、对社会秩序影响较小、行为主体积极态度、已受其他处罚等。具体适用和解释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案件实际情况。总之,对不予治安处罚的情形需综合考量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