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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年旅网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在事故后的收入情况,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固定收入需要减去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并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无固定收入则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日期的认定需要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对误工费的认定和计算,需要由当事人进行举证,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1. 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后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先减去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然后按照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人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误工费就按照3倍计算;如果受害人的收入低于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 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后没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对误工费的认定和计算,是需要由当事人进行举证进行的,特别是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以及出具的误工时间说明中,应当明确向事故责任方或者赔偿方说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误工费的标准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 受害人不能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3. 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和解协议达成协议,请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以上规定计算。

4.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5. 受害人不能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以上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误工费的标准和规定,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包括受害人在事故后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固定收入需要减去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并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无固定收入则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的认定和计算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和误工时间说明中应当明确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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