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为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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