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添加家庭成员手续是什么
1、公租房添加家庭成员手续如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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