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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管理制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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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

  1、业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1、销售主管人员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有挪用所收团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

  B.公司旅游产品行程、价格及相关规定、注意事项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联系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行程及质量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游客市场之需求。

  d、竞争同行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收款处理

  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a、收到客户团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团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团款。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八条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的【月度销售计划表】,制订个人之【月度销售计划】,并编制【月销售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按照计划表执行;

  第九条执行计划

  1、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写【客户联系计划表】,交销售主管审查,经审查通过后,销售人员应按照计划实施;

  第十条联系作业

  1、联系计划

  销售人员每周末前提出次周【客户拜访计划表】,呈部门主管审核;

  2、客户联系

  (1)每日要主动联系客户,主要以自己负责地区为主。要求每周要把自己负责地区联系一遍。

  (2)每日应将当日联系的工作内容,详细填入【客户联系表】,呈部门主管;

  (2)联系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即时进行跟踪;

  (3)将新开发的`客户资料输入客户档案资料中;

  第四章薪资与提成

  第十一条薪资构成及待遇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组成。

  2、发放月薪=底薪+其它补贴+业务提成

  第十二条薪资设定

  底薪1100元/月

  公司实行任务制月薪,业绩任务额度为1100元/月,月薪1100元/月;

  第十三条月薪发放

  月薪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或推迟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基本指标任务

  1、销售人员从转正开始,每月需完成1100元基本定量任务,销售人员完成月指标任务(以业务利润为准),公司发给底薪工资,如无法完成月指标任务的,则以底薪800元发放;

  2、销售人员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设定的指标任务,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业务提成设定

  1、业务提成

  销售人员完成月指标任务(以业务利润为准),剩余利润按30%分成。

  第五章实施与修正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核准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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