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专业能力证书》。
2、该证书表明持有者已经通过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指定有关机构组织的相关课程培训及考核,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该证书是对劳动者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继续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证明,可以作为学员从业的凭证。
3、该证书编号为唯一编码,全国通用,有效性可通过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官网查询。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