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持续改善天津环境空气质量,日前,天津市环保局部署开展今冬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天津市将开展燃煤锅炉、钢铁行业、工业园区、移动源专项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夜间突击检查“零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等7大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料场堆场防风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产限排措施等。
在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天津市环保局将根据污染源特点和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分时段、分内容开展督查:20xx年11月,重点督查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情况及达标情况;集中供热企业(单位)达标排放情况;20xx年12月,重点督查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管控情况;20xx年1月,重点督查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20xx年2月,重点督查小型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及达标排放情况;20xx年3月,重点督查“散、乱、污”企业聚集区综合整治情况。同时,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减排工业企业、施工工地进行督查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按照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设备、设施一律实施查封扣押;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限产停产并予以黄牌警告;对排放持续超标的企业一律按日连续处罚;对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一律致函要求停业关闭;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门;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企业,一律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格执法监管、铁腕防污治污的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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