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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担当发言稿

来源:年旅网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20xx年县乡(镇)换届以来的工作做一简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高度,再次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并且要求“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为做好新时代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战略部署,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地方及其常委会必须深入领会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一次会议精神,用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正确的行动指南引领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地方工作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本届县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代表构成情况。省代表:共3名,其中,少数民族农牧民妇女1名。州代表:共49名,其中:妇女9名,占18.37%;少数民族33名,占67.35%;非党6名,占12.23%;工人、农牧民19名,占38.7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30名,占61.22%。县代表:共113名,其中:妇女32名,占28.32%;少数民族87名,占76.99%;非党36名,占31.86%;大学专科及以上31名,占27.43%。乡镇代表:共220名,其中:妇女44名,占20%;少数民族191名,占86.82%;非党85名,占38.63%;大学专科及以上41名,占18.%。

  (二)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情况。本届县常委会现有委员20名,其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名;非党3名,占15%;妇女4名,占20%;少数民族12名,占60%;大专及以上10名,占50%。

  (三)机构设置和履职服务保障情况。18号、14号、州委2号文件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县xx届一次会议表决产生了制和民族、财政经济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常委会设立了人事代表选举、农牧环保、教科文卫三个工作委员会,充实和加强了工作力量,并对一类乡镇配备了专职副,各乡镇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县乡建设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在代表参加会议,开展调研、视察、检查、小组活动时,县乡按规定为代表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和发放误工补助,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便利条件。

  二、依法履职情况

  (一)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旅游推进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议题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重大工作事项议题1,提出审议意见31条。对《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配合省州常委会开展了9项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将乡镇工作纳入全县重点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人代会及常委会召开情况。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本届县、乡人代会每年举行1次,县人代会会期不少于3天,乡镇人代会会期不少于1天,县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1次。目前,本届县、乡召开全体代表大会各3次,县常委会召开常委会议15次。

  (三)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县委高度重视发挥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支持常委会依法履职。县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应邀列席县常务会议等有效形式,对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作出决定和决议。

  (四)行使人事选举任免权情况。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完全实现了县委人事安排意图。本届县常委会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无记名票决、颁发任命证书、向宣誓、定期述职等形式,加强对选举和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其中免职14人(次);依法罢免县xx届代表1人,撤销行政职务1人。

  三、代表工作开展情况

  (一)代表小组设立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代表小组巩固扩面工作,按照地域特点和实际需要组合代表小组18个,围绕精准扶贫、生态环保、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等重点工作累计开展代表小组活动40余次,工作中涌现出许多新亮点,成为县乡理顺民情、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帮手,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两室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州常委会的要求,县常委会设有代表工作室,乡镇设有代表联络室。鉴于专业人员紧缺、后期网络维护困难等方面的因素,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尚未启动。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建立了县xx届代表交流群及县常委会组成人员交流群,为代表依法履职工作提供了平台。

  (三)代表履职和作用发挥情况。支持、引导和鼓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47人(次)代表开展了重点工作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分期邀请26名基层代表列席全县重要会议和常委会有关会议;向省、州人代会提出意见建议26条(其中省人代会9条,州人代会17条),部分意见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并得以解决;州县乡代表向选民述职进度完成25%以上。

  (四)代表培训情况。组织32名州县代表参加了省州县常委会举办的异地学习培训活动;举办县级代表培训班3期、乡镇代表培训班10期;开展了2次县乡工作业务考核暨观摩会,夯实了县乡工作基础。

  四、县乡自身建设情况

  (一)理论学习常态化。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xx大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扎实开展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党日活动”、“一会一法”等学习教育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定力和行动自觉增强,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机关建设规范化。严格执行“规定”和省州县委措施规定。坚持和完善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规定。突出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各专委、工委、综合办事机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严格依法办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代表和办会、办文、办事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服务基层经常化。加强县乡联动,走访、慰问基层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组织乡镇、副、兼职工作人员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指导和支持乡镇依法开展工作。推行乡镇工作与全县年度重点目标责任一并量化考核,并据此评优,有效激发了基层工作活力。

  (四)强化宣传。利用青海电视台、《青海》《祁连山报》等省州报刊和新闻网络媒体大力宣传重点工作;与省外地市区县机构广泛开展工作交流。

  (五)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县乡办公经费、会议经费、监督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农牧民代表误工补贴、代表培训经费等费用优先得到保障,确保了县乡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了视察、调研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了代表活动有序开展。县乡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得到更新,条件逐年改善。

  (六)县乡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先后修订或完善了《县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二十余项制度,制定了《刚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宣誓办法》《刚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等规章制度,推动了常委会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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