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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承诺书

来源:年旅网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坝区水土保持维护保养(项目编号:CZSN-AJ-21)的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二、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三、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四、 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 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向贵司足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所有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七、 退还的保证金请贵中心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八、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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