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创作部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控制广告创作水平。
2.监督和保障创作人员按广告计划工作曰程和广告预算标准进行工作,负责向创作组和创作人员分配工作任务,重点督促和保证广告策略的实施。
3.有权选聘、任命和考核创作人员。
4.参与新业务的广告创作。
5.对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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