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切实加大对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生活区、厕所、阴(阳)沟、垃圾库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力度,彻底消除校园卫生薄弱环节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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