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优秀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是实现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青年的培养和教育,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的一个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落实中组部、团《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xx年“推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为根本出发点,通过教育、实践和引导,激发青年的政治热情,
增强他们对党的向往,坚定主义信念,从而使更多的优秀靠近党组织,成为党的新生力量的重要来源。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程序,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重点地进行,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三、工作重点
本年度推优工作的重点是高年级中在我校学生工作有积极表现的优秀,同时对在中学时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认真进行培养和考察,符合优秀条件,也可以进行推荐,以达到“低年级有,高年级有支部或联合支部”的`组织发展要求。
四、“推优”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2)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排在本班级的前1/2;
(3)在上年度支部民主评议中必须被评为优秀;
(4)大学期间无违纪、无处分; (5)接受党团课培训,并结业。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能够按照文件精神,严把“推优”条件,认真履行手续,以确保“推优”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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