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20xx年悄然而至,今年,你的目标是什么呢?期末考试是否是你制定目标的一个重要参考呢?
就本次期末考试,我想对同学强调四点:
一. 考试,六分考实力,四分考心理
一个人心理调节成功与否,将会极大的影响到他的考试成绩。
所以我们要在考前把自己的心理调节在最佳状态,这种状态就是平常心,平和心。
首先,目标定位要适当。
如果把目标定位过高,就会为难以达到目标而增加考试焦虑,影响正常发挥;但如果定位太低,也会影响潜能的发挥。
心理学中有一个定律叫做叶克斯——多得森法则,该法则描述了焦虑程度和效率之间的关系:焦虑程度过高和焦虑程度过低时的效率都很低,而中等焦虑时的效率最高。
所以,适度的考试焦虑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其次,对结果的期望值要适当。不与同学攀比,而只与“以前的自己比”,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
对每个同学来说,只要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就是成功。
对于上次考得不理想的同学,也不可以贬低自己,即不能因此对自己缺乏信心,更不能毫不在乎。
理智的态度是将结果忘记,充分分析其过程,在其中总结不足,了解差距,并且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学会观察分析。
应借鉴那些走在前面的同学,分析他们在学习的态度、方法和时间的安排等等细节。
取长补短,不断克服我们自身的惰性,并总结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临考前我们更要努力去复习,去认真对待。保证会的不失分,再将自己不太熟的练熟,尽量不失分,最后再练习自己不会的。
尽可能避免太多的遗憾,尽力了便问心无愧了。
二. 努力学习、全力以赴的备考是孝敬父母的最好方法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中国自古以来,崇尚以“孝”治天下。
孝,指的是孝敬父母。父母养育我们,将我们从喃喃学语的婴儿,扶养至今,父母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中的辛苦,不是我们三言两语可以说清的。
朝朝暮暮,春去秋来,我们每一点的进步,都是父母心血的结晶,而我们的成长路上的每一次跌摔,都会毫不留情地在父母那宽阔的额头上留下一道永不抹去的印迹。
父母用他们有力的臂膀为我们撑起了自由的天空,父母用他们坚实的步伐为我们踏平了前进路上的荆棘。而岁月,却使父母那高大的身躯日渐佝偻,令父母那自信的容颜日渐苍老。
我们又能回报父母什么呢?
我们现在没有任何能力给父母什么,而我们现在能做到的,只是努力地学习,全力以赴的备考,关心我们的父母,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与家务。
我们要去理解父母,理解他们对我们的关怀与他们为我们付出的艰辛。
这就是现在的我们能给父母的一切。不多,但对我们的父母来说,我们做的一切,已使他们感到欣慰。
三.要注意劳逸结合,加强体育锻炼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
身体是的本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是良好学习的基础。
复习时间很紧,怎么办呢?
有的同学可能开始挑灯夜战,早起读书,但想把一切都在这几天时间内补起来确实是很困难的,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带着未完成复习的忧虑,带着起早贪黑的过度疲劳,心虚地走进考场,心慌意乱,头昏脑胀,水平无法正常发挥,身体也累垮了,也就更容易生病了。
所以说因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劳逸结合。
四.重申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
教育家陶行知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诚实考试是学生起码的做人道德要求,也是我们每一次考试都再三强调的。
但是在考试中,我们还有少数同学漠视纪律,平时不努力学习,考试时就走旁门左道,为追求分数,铤而走险,结果不仅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永远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而且受到了纪律处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这是老师和同学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作弊实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作弊者就如《皇帝的新装》中愚蠢的皇帝,就如“掩耳盗铃”故事中可笑的盗铃者,一时蒙蔽的是别人,终生受骗的是自己,我们必须坚决加以摈弃。
今天利用这个机会,我再次提醒那些可能对此还存有侥幸心理的同学,千万不要拿自己的荣誉和未来冒险,那太不值得。
只有诚实做人,诚实考试,才能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和成绩,才是对自己负责。我们可以在学识能力上逊于他人,但决不能输在诚信这份答卷上。
有人说竹子之所以能节节升高,是因为它每走一步,都要做一次小结。
我们的学习亦当如是,每一次考试正是我们学习的一次小结。
试卷上的一个个钩就是我们进步的层层台阶,那些叉叉也是我们再次出发的新起点。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成为优胜者,但我们希望大家做一名追求进步、超越自我的勇敢者。
总之,就是从现在开始,戒除-切与学习和考试无关的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去。
希望同学们加强自我管理,自主学习,发挥潜力,通过努力用自己的实力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预祝大家期末考试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